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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house] 房屋複驗

複驗時,我還是跟初驗一樣是約在星期六,只是時間改成早上,早點忙完也好,不用像上次一樣,搞到很晚才離開工地。
在複驗的前幾天中午,我還是有來工地看一下情形,不過那時看的結果是沒啥大改進的,所以原先以為如果都有改善可以提早複驗,想不到最後還是拖到了建設公司定的複驗日。

在這之前,我也有打給我驗屋的專員表明,有些我上次初驗的缺失都沒有改善,希望他聯絡一下工地方面的主任加緊腳步去做,有催是有用的。因為等到真的要驗屋時,或多或少又有點進度了。

複驗其實進行的比初驗快,只是有些東西我認為可以當場修理好的,或者是可以嘗試找人來問的,我都直接要求找人來。因為,不直接要求找人來解決的話,也只次再次寫到驗屋缺失單上而已,接下來就又是等待而已。那不如請他直接找人來還比較快,況且這也是我的權利。

但是複驗一開始,我就發現驗屋專員跟工地主任之間沒有同步到,因為我主浴鏡子下方的大理石有斷裂的痕跡,我在前幾天還是態度很堅持的要求要更換,結果工地主任最後說會幫我換;想不到這天我開口問了驗屋專員,那塊大理石處理的進度。他卻解釋了一堆說不更換,我火就上來了,我還是很客氣的告訴他,我和工地主任討論的最後決定是要換,所以他馬上打電話問主任,當然最後是要更換的,就變成是在跟我說明大概的完工時間點。

其實我不是不講理,只是我給了機會,你們卻當做不知道一樣,我怎麼可能不火大勒。

之後我還是把我自己收集到還沒有改善的缺失和上次初驗的項目一一檢查是否有改善,沒有改善的部份則是要求立即改善,不能做到的部份則是寫到複驗單上。

最後,花了比上次初驗少的時間就結束了複驗。

感想上,房子是我自己要住的,我一定會檢查得很仔細的,不可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別人沒有的問題也請不要強迫我接受,我不會讓步的。我實在是搞不懂,明明是你們的缺失為什麼一開始客戶提出時不去改,非要等到大家在那裡盧來盧去,浪費大家時間才肯改,真的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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